饮水工程运营相关财税问答8则
1、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2、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第二条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免征印花税。
3、建设饮水工程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第二条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免征印花税。
4、饮水工程运营单位自用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第三条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5、饮水工程运营单位自用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第三条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6、饮水工程运营单位向农村居民供水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第四条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7、饮水工程运营单位向农村居民供水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第四条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8、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享受免税政策需要备案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第七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行申报享受减免税优惠,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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