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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启用新报表

2022/1/21 13:18:36      点击: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目前,2021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前段时间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主要有这些报表:

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