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两会传来大消息!增值税起征点变了!
国家正式宣布!小规模增值税起征点提升至15万、所得100万之内2.5%实际税负、研发加计扣除100%、增量留抵全额退等一大批税收优惠即将落实!还有这些3月份新政也要注意!
刚刚!
政府工作报告说了这些重大税收优惠!
1.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摘自新华网)
【附现政策】(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研发加计扣除:100%扣除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摘自新华网)
【附现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摘自新华网)
【附现政策】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4.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摘自新华网)
两会公布这些税收优惠之后,就等着国税总局进行文件的公布!企业就可以接收这些税收红包了!
划重点!!!
① 优惠政策
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具体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② 适用范围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内蒙古、广西等西部12省(区、市),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0%以上。
吉林延边、湖北恩施、湖南湘西、江西赣州比照西部地区执行。
③ 内容及重点变化
继续援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继续按西部地区12省(区、市)分列,在各省(区、市)现有条目基础上适当增减和修改有关内容。
④ 实施时间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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