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诚财务提示您---《基本且重要的概念:增值税政策销售额的确定(2)》
增值税政策销售额的确定(2)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1245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实务中,部分老师咨询没有真正领会增值税价税分离的原理,未能准确理解增值税销售额的含义。现与各位老师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
吉祥驾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武侯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滴滴合作,2017年度吉祥公司以4000元/人的价格通过滴滴网络平台每收一名学员,滴滴补贴58元。2017年8月吉祥公司通过滴滴网络平台收到984个学员,取得收入393.60万元,滴滴补贴5.71万元,货款和补贴款收讫。问吉祥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
二、税务分析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99.31万
贷:营业收入 387.68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11.63万
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提供驾照培训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显然,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规定略有差异,都是包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前者是指所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后者仅包括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以,吉祥公司收取滴滴补贴5.71万元应记入销售收入总额,价税分离后再确定销售额。
因此,吉祥公司提供驾照培训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确定销售额:399.31/(1+3%)=387.68(万元)。
思考:吉祥公司收到滴滴的补贴是否需要开具发票。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你的的向导,而你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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