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这些变化你都知道吗
1、缴费标准及变更。
从2021年11月起,之前按60%、70%、80%、90%、100%、200%、300%七个缴费档次缴费的个人,将按新标准缴费。同时,因为今年增加了1个新的缴费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下限”656.8元/月,之前选择60%档次缴费的个人如果想按656.8元缴费,可携带身份证到社保窗口办理。之前按70%-300%档次缴费人员不能更改档次,只能在每年1月份办理。
2、个人缴费差额补缴。
对2021年1月-10月已按原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正常参保缴费的个人,需要按照新老缴费标准间的差额进行补缴;已办理退休、养老保险转至异地、退保(例如死亡)等非正常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补缴差额。新老缴费标准您可以查询公告。
3、企业职工社保三险缴费基数调整及差额补缴
(1)、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数调整:
基数调整由社保系统自动完成,不需要手动申报。原申报月缴费工资低于下限3284元/月的,从11月起按3284元/月申报缴费;原申报月缴费工资高于上限17127元/月的,从11月起按17127元/月申报缴费。
(2)、差额补缴:
养老差额补收数据由省(养老)系统自动生成,企业在进行养老缴费核定后,补收金额会与11月份养老金额共同生成一笔账单。失业、工伤保险补缴差额业务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今年已经缴费的职工需要补缴对应月份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养老保险月缴费差额。原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在3284元至15714元之间的,缴费基数不变,不用补缴差额。如果职工今年内更换过不同工作单位,应以现单位参保缴费开始时间作为差额补缴的起始时间。
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转至异地、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业务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不再进行调整和差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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